出 22:5-6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
例如:偷別人牲畜的,他就要按市價加倍賠償;如果你得罪了別人,
(1)減輕你加給別人的痛苦;
(2)使別人願意饒恕你;
(3)使你在想重犯舊過以前,三思是否值得。
因此在22章裡一直出現的一個字眼,就是賠還(Pay back)。甚麼是賠還呢?
就是人與人相處當中,如果因著你的不當行為造成他人的損失,
在政治場上,當競選時,各種陰謀手段層出不窮。在商業場上,
但是聖經教我們回到良心的深處,那最深靈的居所,
在一般信徒生活中,似乎很少去想到賠還。
這些典章讓我們看到兩點:
(1) 人可以逃得過地上的賠還,卻逃不過天上的虧損:
典章是神所規定的,不是人自己定的,
有一位經常出差的弟兄,因為常需住宿旅館,
先生就跟太太說:「我是一位敬畏神的人,
(2) 人可以只顧自己的利益,但卻不能避免神的審問:
這些典章不僅是一個公義的制衡,更是一個良心的提醒,
有一個女信徒非常遵守神的誡命中,那些不該做的部分,她都不作。
有一天她作夢來到天堂門口,看到天堂美麗的風景,很想要進去,
聖經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
如果今天我們種感恩和讚美,就會收感恩和讚美。
主啊!求祢讓我能常存感恩和讚美的心,讓我不僅不做不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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