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詩歌敬拜】請用這首詩歌 “在耶穌的腳前"來敬拜。
【今日讀經進度】歷代志下 2 Chronicles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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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默想禱讀經文】代下 27:1-2;6
約坦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親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兒。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烏西雅一切所行的,只是不入耶和華的殿。百姓還行邪僻的事。– – – 約坦在耶和華─他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
【今日信息】勿過或不及 By Rev.& Dr. Andrew Tsai
『約坦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因為他在信仰上,接受了良好的傳承,他敬畏神,認識遵行神的律法典章,他覺得他父親所行之道,都是合乎神心意的,對國家與子民都有益,因此他效法他父親的作為。但是他對那些行邪僻之事的百姓,並沒有明令禁止或取諦,以致百姓們依然故我,行邪僻之事。
只是他不入耶和華的殿。或許他認為他父親是在進入聖殿後,受到耶和華神懲罰而長大痲瘋的,因此他敬畏神的安排,謙卑地不敢再進神的殿。這一點他或許誤解了,使他生命成長受到虧損。按照律法,君王根據神所規定的程序,是可以進入聖殿,並在殿中禱告的,只是他不能點燈和燒香,那是神指派給祭司的職分。大衛、所羅門、約沙法等,都曾在聖殿主持大典,領導子民在聖殿禱告。』– –以上摘自漆立平《歷代志下精華》
約坦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完全的",所以我們服事祂也要完全的來服事祂。
約坦的確是一位好王,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持續作神所喜悅的事,他敬畏神,但他對神的認識卻不完全,他對神的事奉也不完全。他對神心生畏懼,因為他的父親靠近神的祭壇,想要取代祭司的職分,自己上香點燈,惹神的憤怒而生了大麻瘋,這使得他對神有敬而遠之的心態。
『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申 10:12)
從人的角度來看,敬畏和愛是兩種衝突性的感情,如果你愛一個人,你就不可能怕他,但是如果你怕一個人,你就很難愛他。但是在聖經裡,提到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的時候,卻充滿這樣衝突性的雙面感情,我們既愛神,但又要敬畏神。
約坦因為在他父親身上有不好的經驗,所以他記取教訓,不敢僭越,但也不敢來到神的面前,享受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這是何等可惜的事。
一個敬畏神的人,才會去遵行神的道。而一個愛神的人,才有可能盡心盡性的去事奉祂。因此,透過這個啟示,讓我們看到,許多基督徒對神有不完全的認識,有人認為神是應當敬畏的,但卻不知道神也是渴慕我們對祂的愛;因此,這樣的基督徒,基本上很難能盡心盡意盡性的去愛神,享受神。
對於這樣的基督徒來說,他們會想:『 只要不得罪神就好了,我該作的奉獻,我會作。我該參加的聚會,我會去。但是如果要事奉神,盡量不要,或是有限度地作,因為多作就多錯,多錯就會被處罰。你沒看到大衛時代的烏撒,因為過度熱心去扶那即將傾倒的約櫃,於是就被神擊殺了嗎?所以,我還是盡量不要事奉,我要與神保持一個距離。』這樣的想法是有偏差的。
愛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要去作對方所愛的事,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去作對方不喜悅的事。敬畏就是不要作神不喜悅的事,而親愛就是去作神所喜悅的事。所以如果我們愛神,就要敬畏神,也要親近神。
主啊!求祢幫助我對祢有完全的認識,也能領受並行出完全的愛,就是愛祢親近祢,但是卻也敬畏祢。
Rev.& Dr.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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