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是比財產更重要的?

今天許多有錢人,常常為了爭家產而鬧上法庭,幾個已經富可敵國的兄弟們,對簿公堂,敵對相向,只因為了爭那些已經足夠他們過好幾輩子的錢財以外的更多財產而已

因為世人視錢為命,殊不知「人雖然擁有了一切,但卻失去了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亞伯拉罕的一生不是只有生了以撒一個兒子,他娶了兩個妻子一個妾,總共生了八個兒子。但是聖經卻只選擇延著以撒這一個家族來發展。

聖經不是一本歷史書,不是一份家譜,更不是一本故事集。因為它有它特定的記載路線,有它獨特的選擇。因為這是一部救贖的歷史,是一本生命的書。

一切跟生命無關的,不會記載,一切與救贖無關的,它也不會記載。故此,我們更應該小心研讀,更應該謹慎地默想,為的是要得生命,為的是要得著救贖。

既是一本生命和救贖的書,我們就不能謹憑字面來研讀,還需讀出它生命的記載。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

從這字面的記載,這兩節的聖經就自相矛盾。為甚麼亞伯拉罕將「一切」都給了以撒,那他還有甚麼給他其他的兒子呢?然而聖經馬上又記載著說,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

當我們分家產的時候,不是財產是最重要的嗎?這一切不就說明一切的財產嗎?沒分到財產,就代表甚麼都沒有了,為什麼還有財物分給其他的兒子呢?

莫非聖經裡,把「財物」跟我們「所有的一切」是分開的嗎?這「一切」代表可以帶進永恆的,而財物顯然不能帶進去。因此不包括在一切的裡面。

所以,這一章聖經裡,最後的那一部分,又出現同樣的問題了。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就是紅的意思)。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罷。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罷。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創 25:29 -34)

親愛的朋友,我們都很容易看財物比一切都重要。但是神的眼光卻與我們不同。祂看我們在神家中的名份,比甚麼都更重要。如果我們不能與神同步,看主所看,那可能我們所得的一切,到頭來都是枉然。

主啊!我要看祢所看,重祢所重。求祢幫助我有祢的眼光,使我能抓住祢所看重的,能進入永恆。

Rev.& Dr.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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