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22:1-3;29-33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汙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 – 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30 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做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今日信息】神所喜悅的奉獻 By Rev.& Dr. Andrew Tsai
這一章的經文,重複出現三次的一句話,就是:『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什麼是聖潔呢?聖潔是以什麼為標準呢?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地方的人,都有不同的乾淨的標準,甚至是每一個家庭也都有不同的標準。因為不潔淨的東西是不能獻給神的,同時,獻祭的人也非常重要,因為人若不潔淨,他所獻的東西就不潔淨。
『9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做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不潔淨的東西,是神不喜悅的。這樣的獻祭,不僅不能達到蒙神赦免的目的,同時也有可能因為獻上不潔的東西,而致災禍。
而獻祭的祭司也必須非常小心,因為他的行動和心態,都有可能導致神的憤怒。有什麼錯誤的舉動會導致祭司不潔淨呢? 那就是輕忽,什麼是輕忽呢?就是不看重,就是忽略了。獻祭是一個講究細節十分繁複的工作;對於祭司來說,週而復始的工作,會導致他的心態,不再敬重,這是非常危險的。我長期的牧會就發現,老基督徒常常比新的基督徒更加地容易輕忽神,主日先到的總是新來的人,這就是輕忽了。
第二項就是褻瀆聖物,這些聖物是百姓獻給神的,而神把這些祭物的一部分,分給祭司來食用。當祭司在吃這些祭物的時候,不能用輕慢的態度,來對待這些祭物,因為獻過祭的,就成為聖。今天,我們在教會生活中,也是一樣,教會裡的物品,要當作聖物,要珍惜愛護,甚至超過對待自己家裡的東西。有人來到教會,對待教會的公物到處亂丟,浪費,這都是褻瀆的一種。
第三點是褻瀆神的名,這點不僅在十誡中被提到過,在這裡又被提到。神的名是至高的名,神的名是神聖的名,我們對待我們所尊重的人,都不敢直接地稱呼他們的名,那我們對神的名,當要如何的敬重呢?今天美國人,喜歡亂用神的名,罵人用耶穌的名,這些都是褻瀆神的名。
主啊,求祢赦免我們,常常亂稱呼祢的名,也隨便的使用祢的名,我們要高舉祢的名,因為祢的名超乎萬名之名。
Rev.& Dr.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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