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默想禱讀經文】申22:1-2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今日信息】神看顧你所失去的 By Rev. & Dr. Andrew Tsai
人生有得必有失,當我們得著時,總是歡天喜地的,但是當我們失去時,就會感到無限的痛苦。特別如果失去的,是你所愛的,或是有特別紀念價值的東西,那就更倍感痛苦了。
但是,你可知道!神眷顧你的失去,祂深知失去的痛苦。當祂在伊甸園裡失去亞當和夏娃時,祂的痛苦無人能知曉;當祂把愛子耶穌釘在十架上,掩面不看祂時,祂的痛苦也絕非我們所能體會的。
在今天這章的經文裡,提到有三種失去,有些失去是我們不小心丟失的,有些失去是被別人搶走的,但是神都看重這樣的失去,祂要來找回這些人的失去。
(1) 失去財物:V1-4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申 22:3)
失去財物是一種失落,有些失落對失去的人來說只是鳳毛麟爪,但是有些失落對失去的人來說,卻是養生的唯一倚靠,那就非同小可了。
我們若敬畏神,就要以失落的人的心為心。不管你所撿到的是大是小,我們都要趕緊想辦法還給失去的人。當你有這樣的心時,神會記念你,會報答你。
有一位司機在車上撿到一個小包,打開一看,原來裡面是一大堆鈔票。他趕緊把錢收好,送到警察電台,好讓電台的人可以透過廣播來尋找失主。
當他回到家後,發現他離家出走已經一年多的孩子,竟然回到了家。原因是孩子聽到父親在廣播電台上廣播時,所說的那番話,感動了他的心。
父親在廣播時這樣說;『今天有一位四十多歲的婦女搭乘我開的計程車,她把一包錢忘在我的車上了。她說她是一位公司的會計,我想她可能是要去銀行存錢。小姐,妳丟了這包錢,一定很急。我知道你的心情,因為我的孩子在一年前離家出走,我天天都在盼著他回來。你現在的心情一定也是像我盼著孩子回來的心情一樣,我希望你趕緊來拿回這包錢。』
(2) 失去身分:V5-12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申 22:5)
社會上許多失去自我身分認同的人,就像同性戀者性別混亂一樣。有些人把神給人的身分弄混亂了,甚至人也想把神對萬物的分類給弄混亂了。神不許這樣的事發生,因此神要處罰這樣的事,這是神所厭惡的。
所以神要把我們所失去的身分給找回來。使我們恢復起初祂所造我們的身分和地位,我們乃是按照祂的形象所造的。
(3) 失去名譽:V13-30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申 22:13-15)
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不管是在過去或是現在都是如此。人若失去名譽,就等於失去了生命,所以這是神所看重的。
今天很多人刻意毀謗人的名譽,背後說人的閒言閒語,批評論斷在上位的,這都是偷竊人的名譽。偷竊人的財物要吃上官司,但是偷竊人的名譽,卻常常没事。
但是神要顯公義在這些事上,要處罰這些偷竊人的財物、身分、和名譽的人。
主啊!求祢讓我懂得尊重祢所創造的人事物,把歸屬權歸給當歸給的人,就如耶穌所說:『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路 20:25)
Rev.& Dr.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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