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愛是傾倒生命到最後一滴血,最後一滴汗。愛是毫無保留,絕不後退,也不後悔。
『踰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 13:1)
在這個時刻,對耶穌來說,愛是什麼?愛就是好好地走完上帝所命定,祂必須要走的十字架道路,在這個過程裡,不容許內心裡有絲毫的怨恨和傷害,殘留在祂純淨的內心裡。
因著愛,耶穌做了四個人類很難做到的決定,但若有足夠的愛,卻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決定。
一. 被控告時,祂不答辯
『11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12 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什麼都不回答。 13 彼拉多就對他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 14 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稀奇。』
「冤屈」是十字架道路上必然的結果,來源不是人,乃是從撒但來的,因為撒但牠的名字就是控告者,其目的很明顯地,就是想要引起我們裡面的憤怒不平,引動我們裡面的血氣。但是在屬靈爭戰中,最最忌諱的就是引動血氣,每一次當我們血氣出現時,仇敵就會把我們再釘一次十字架。
耶穌沒有對人的控告有絲毫的反應,不是祂認同他們的控告,也不是祂沒有能力反駁,而是祂清楚知道仇敵的伎倆,所以祂不上當。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 12:19)
二. 被羞辱時,祂不還手
『27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 28 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29 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報復和還手」會讓我們的肉體舒服一些,但卻讓羞辱者達成目的,他們羞辱你就是要讓你反應,好讓他們有更多的把柄來繼續羞辱你。
一個真正的王不需要證明自己,只有偽冒品才需要拼命證明自己,耶穌是真正的王,雖被羞辱仍然是王,所以祂不需要證明自己,證明祂是神。
三. 祂不接受神以外的杯
『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6 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兵丁調苦膽和酒給祂喝,這是傳統的做法,
因為釘十字架的人身心靈非常痛苦,這是減輕他們痛苦的方法,
只要喝了就會沒有知覺。但是主耶穌之前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
已經對付了這個問題,祂已經決定要喝神給祂的苦杯,
所以祂拒絕人提供祂的便捷的路。
亞伯拉罕就是接受了人給他的建議而取了夏甲,生了以實瑪利,不是應許之子,結果帶來無窮的後代咒詛。 但是耶穌卻只接受神的杯,絕不接受人的杯。
四, 被譏笑時,祂沒有從十字架上下來
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39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43 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人的譏笑,其實就是把真實的,說成不是真實的,讓我們內心怒氣沖沖;人的怒氣並不能成就神的義。耶穌這時竟然被罪犯譏笑,想要激怒祂,但是耶穌心裡充滿愛,就連這最後時刻,祂都不忘記要拯救身邊這個失喪的強盜。
十字架的道路不好走,但是我們的主耶穌已將為我們走過,如今我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再也不會過於祂所走過的路。
主啊,我要跟隨祢的腳蹤行,即便要走過十字架的路,我都願意,求祢賜給我愛祢的心,使我甘願為祢捨己,不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