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ay’s verse
拿 4:1-4
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我知道祢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耶和華啊,現在求祢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耶和華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
By Rev.& Dr. Andrew Tsai
約拿並不是不認識神,上帝是公義且慈愛的,缺一不可,因此面對罪惡,出於神的公義,神必有審判,但是面對罪人,出於神的慈愛,神必給罪人悔改的機會。約拿只是不滿神對這些悔改的罪人的寬待。
『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和華啊,現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耶和華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拿 4:1-4)
當人在發怒時,那時談道理是沒有用的,因為這時候的人心,已經失去理性,裡面充滿了苦毒的情緒。所以,神只好用情境來向約拿說明。
當我們面對仇敵時,通常是沒有憐憫之心的,約拿這時候也一樣,他向神抗議,他向神發怒,他覺得上帝是個老好人,沒有原則,是非不分。
但是約拿忘記了一件事,當我們義憤填膺時,不要忘記,這時我們是把自己也一樣放在神公義審判的天平上。這時候你確定你在全然聖潔公義的神面前,可以通過這個審判嗎?
我們就像那個被主人免除了五千萬兩銀子的僕人一樣,當我們看到那個欠我們十兩銀子的人在面前時,我們義憤填膺地抓住對方,要往官府裡送,這時你有沒有想到,你欠主人的五千萬兩,可能因為這個十兩銀子而翻案。那時,你就真的是因小失大囉!
『於是約拿出城,坐在城的東邊,在那裡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蔭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耶和華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發生高過約拿,影兒遮蓋他的頭,救他脫離苦楚;約拿因這棵蓖麻大大喜樂。次日黎明, 神卻安排一條蟲子咬這蓖麻,以致枯槁。日頭出來的時候,神安排炎熱的東風,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著還好!神對約拿說:你因這棵蓖麻發怒合乎理嗎?他說: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拿 4:5-9)
我們是否常常持著自己的道理,而理直氣壯的質問神呢?殊不知,我們所持的「道理」可不是神的「真理」?道理有立場,有處境,處境改了,立場改了,這道理可能就走不通了,這道理就不再是道理了。但是神的真理卻是亙古不變的,是永不更動了。
我們現在喜歡某人,並不表示我們會永遠喜歡這個人,可能因時,因地,或其他因素我們就會反目成仇;但是神對人的愛,卻是永不改變的。愛是真理,而喜歡只是道理。
神讓約拿改變處境,改變立場,約拿竟然馬上就站在另一方而爭得面紅耳赤起來了。原來人是如此善變,原來人是如此沒有立場,就像政客一樣。
『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 4:10-11)
原來人的「喜歡」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而神的「愛」,卻是以對方為中心的。神愛世人甚至為我們捨己,喜歡絕對不會讓我們甘心樂意為對方犧牲的。
主啊!我向你認罪,多少時候,我們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如此的敬拜不過是自我的崇拜。我求祢來幫助我,學習真實的敬拜。
Rev.& Dr.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
3-D Life, Devotion, Discipleship, Dedication
Fulfill God’s Purpose in People’s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