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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前5.4- 全然得勝!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 10:9-10)
回到家後,她整個人還沉浸在佈道會的喜樂氣氛中,沒想到一回家,她那位喝得醉醺醺的先生,劈頭就開始破口大罵,甚至還將杯盤都往她身上擲了過去,還好她閃得快,沒砸到她。突然之間,她心裡的舊恨新仇全都湧上心頭,所以她也把手邊的一個杯子砸了過去,剛好就砸中先生的前額,當場他的臉上就鮮血如注。鄰居打了911把警察都叫來了。美香被送進警局關了一晚。
基督徒朋友來探訪她,她非常迷惑地告訴朋友,那天她接受耶穌只是現場氣氛作祟,她根本沒有改變,不然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呢?朋友又念了一段聖經給她聽,並且告訴她,那天你的靈被耶穌稱義了,你已經得救了,但是聖靈繼續在你的魂的部分作工,要救你使你得勝,這是一生的功課,不是一下子你的個性脾氣就都可以改變過來的。
『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 1:10)
我們人,是神按著自己的形像創造的,所以我們也有三位一體神的形像,我們有靈、魂和體三個部分,是無法分開的。而我們死了之後,身體朽壞了,魂也不存在了,只剩下靈的部分。
當耶穌再來時,我們這個人是哪個部分被救贖了?是只有靈嗎?還是也有魂,或者是連身體也都復活了?
在妳接受耶穌的那一刻,妳的靈(spirit)已經得救,所以妳開始恢復了與神的關係。但是妳仍然還是需要過得勝的生活,來勝過妳的魂(soul),就是妳的肉體。有一天當耶穌再來時,信主的人身體(body)都要復活,那時我們就能得著榮耀(得榮)。
美香明白了,原來她的靈已經得救,但是她的魂(就是感情、思想、感覺和意志)還需要不斷地靠著聖靈來勝過,有一天當耶穌再來時,我們才能得著完全的救贖,靈魂體都能得救。原來她已經完成了第一階段,現在在進行的是第二階段,所以她要倚靠聖靈才能勝過。
所以保羅才會對著那些在靈裡已經得救的基督徒們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讓我們都來倚靠聖靈,過一個勝過肉體勝過我們的魂的生活,使我們都能做個得勝者。
『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這一切成聖的過程,其實也都是主在作工,因為祂是信實的,雖然我們常有失誤,常有失敗,只要我們不放棄,每次跌倒都爬起來,都向主認錯,祂就必成就這事。
主啊!我感謝祢用寶血拯救了我,使我脫離罪的挾制,求祢幫助我,使我能走完人生的路程,而且不斷地勝過肉體,順服聖靈,來過一個得勝的生活。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
4-D Life, Devotion, Discipleship, Dedication, Destiny
Fulfill God’s Purpose in People’s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