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一5.4-活罪倖免、死罪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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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詩歌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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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默想禱讀經文】

約一 5:16-18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而且從神生的那一位也必保守他,連那惡者也不能碰他。

【今日信息】

約一5.4-活罪倖免、死罪難逃

By Rev. & Dr. Andrew Tsai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這一段聖經說到人所犯的罪有兩類,一類是不致於死的罪,看到犯這一類罪的人,我們應該為犯罪的人禱告祈求,求神開恩給那人,讓他早日回轉,並保守他離開那罪。這一類的罪通常指的是那些真正重生得救,但是心靈軟弱,易於故意犯罪,只是暫時被情慾所勝,還願意悔改的人。就像是被法利賽人抓到正在犯姦淫的那婦人一樣,耶穌赦免她,告訴她不要再犯罪。後來耶穌上十字架前,她還奉獻香膏來膏耶穌的腳。

還有一類的罪,我們倒不必要為那罪人禱告,因為禱告也無濟於事,神不會原諒他們,那罪人必定要死。這是何等可怕的事,連禱告都沒用,神定意要他死,真的是死罪難逃啊!就像使徒行傳裡的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他私底下把錢留了一部分,妻子也知道這件事。他把其餘的一部分帶來,放在使徒的腳前要奉獻,然後謊稱這是他們全部的財產。結果神就擊打他們,夫妻兩人當場斃命;因為他們犯了欺哄聖靈的罪。

我們要如何才能避免去犯這類的罪呢?有甚麼罪是致死的罪呢?

這至於死的罪,就是那褻瀆聖靈的罪(太十二31)。主曾親自宣告凡褻瀆聖靈的人,今生來生都不得赦免。

還有那些不信基督,拒絕基督贖罪救恩,而故意犯罪之人(約三18),像基督時代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太廿三13-14),使徒時代抗拒聖靈的猶太人(徒七51),以及當時在教會中混亂主道,破壞信徒純正信仰的敵基督者(約壹三18,22)等等都是屬於這一類的罪。這些人屬於頑梗不化,故意拒絕救恩,是犯了至於死的罪,則他們最後的結局乃是滅亡。

還有一類是離道叛教的罪。這些人聽過基督信仰的所有偉大真理,在理性上認同耶穌就是基督,甚至曾承認歸信基督,但他們卻從未真正得救。他們在嘗過基督信仰的各種美善之後,卻完全否定這一切,並否認主耶穌基督。

希伯來書第六章告訴我們,這正是至於死的罪。犯這種罪的人是不能逃罪的,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在整卷書中,約翰一直都針對諾斯底主義為目標,這些假師傅也曾在基督徒之間相交。他們曾聲稱自己是信徒。他們認識信仰的內容,但後來卻背棄主耶穌,接受另一套道理,完全否定耶穌的神性,否認衪的救贖工作有充足的果效。面對這些人,基督徒沒有必要為他們禱告,祈求他們的回轉,因為神已經在衪的話語中說明,他們已經犯了至於死的罪。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而且從神生的那一位也必保守他,連那惡者也不能碰他。」(約一 5:17-18)

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要儆醒,不要去犯那必死的罪。但是我們也不必要太過於緊張,因為凡從神生的就不會去犯那些必死的罪。況且還有耶穌成為我們的中保,聖靈會保守我們不去犯罪,連那惡者也不能碰我們。

有一位弟兄與妻子因為個性不相合,常常吵架。剛好他公司裡有位不信主的女同事夫妻關係也不好,兩個人因為工作關係,需要經常一起外出洽公,沒事時他們很自然地就會聊一聊天,談啊談的就談到夫妻關係,兩人心裡都有同感,也互相同情對方的處境,於是漸漸地他們之間就產生了情愫。

有一次,弟兄跟那位女同事有機會一起出差,他們預訂好了要住在同一個房間,但沒想到到了下塌的旅館,卻不巧遇到教會裡的另外一位弟兄也出差住這裡,弟兄突然驚覺自己差點犯下了大錯;於是當晚就在神面前悔改認錯。

神為了祂的兒女不要犯罪,通常都會給我們許多警告,會犯罪的人,通常都是故意忽略神的警告,才會進入試探。有位弟兄說,他每次與妻子吵架,單獨開車出門,就會被警察開罰單,屢試不爽。這就是神的保守。

主啊!求祢叫我遠離試探,幫助我能住在祢的裡面,隨時儆醒免得犯罪。

Rev. & Dr. 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
4-D Life, Devotion, Discipleship, Dedication, Destiny
Fulfill God’s Purpose in People’s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