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ay’s Verse
林前9:16-18
我傳福音原是沒有可誇的,因我不能不傳。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如果我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即使不甘心,這職責還是託付我了。那麼,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時,叫人免費得著福音。這樣,我就沒有用過傳福音可以享有的權利了。
By Rev. Andrew Tsai
基督徒的人生,基本上就是傳福音的人生,因為傳福音是神揀選我們的主要目的,要透過我們把福音傳給我們周圍的人,因此對一個基督徒來說,傳不傳福音成為主將來審判我們的主要標準。
如果你信了主已經許久,卻從來未曾向人傳福音過,你就要檢討自己對他人靈魂的愛是否夠深,對主的命令是否遵行;你需要很慎重的問自己,你是否是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因此,在面對傳福音這一件事上,我們可能會有三種不一樣的態度,而不同的態度也會帶出不同的結果。讓我們來看一看自己是屬於哪一種的態度。
(1) 第一種就是『不願意傳』:
『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為什麼有人會得著福音的好處,而卻不想把福音傳給人呢?是甚麼情況會使他不傳福音呢?除非他並沒有得著福音的好處,或者是他基本上就不相信福音能救人,又或者是他非常自私,不想把福音跟人分享。以上這三種人,都不應該算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只能算為名義上的基督徒而已。
這樣的基督徒當主再來的時候,主怎麼看他呢?
主清楚的告訴我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使他們成為主的門徒。但是有人把主的話當耳邊風,不願出去傳福音,這樣的人有甚麼禍呢?
『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太 7:24-27)
(2) 第二種就是『不甘心傳』
『即使不甘心,這職責還是託付我了。』
有人傳是傳了,但卻是不甘心傳,但是因著職責的緣故,不得不傳,因為怕禍患臨到自己,所以就帶著避禍的心態去傳福音。就好像約拿一樣,被神抓著到了尼尼微,不甘不願的隨便走一圈,就算傳完了,他不能體會神對那些沉淪之人的愛。
或許他們傳福音的果效是有的,許多人因著他們信了耶穌,但是他們卻沒有結果子供自己享用。因為他們結的不是仁愛喜樂的果子。
『因此你們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到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難道我們沒有奉你的名講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過許多神蹟嗎?’但我必向他們聲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 7:20-23)
(3) 第三種就是『甘心樂意傳』
『如果我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
有愛就會有羊,凡是甘心樂意傳福音的人,都是帶著感恩的心情,知道自己本是罪人,本是無望的人,都是神的恩典,讓福音臨到他身上,他能得著福音並一切福音所帶給他的好處,都是神的恩典,於是他就帶著感恩的心情,報恩的心態出去傳福音。這樣的人,是帶著盼望的,帶著愛心的,這樣的福音,不僅使他人得好處,還讓自己也得好處。
『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那帶種流淚出去的,必要歡歡樂樂地帶禾捆回來!』(詩 126:5-6)
主啊!求祢賜我一顆感恩的心,和一顆喜樂的心,使我歡歡喜喜的出去,也能歡歡樂樂的帶著禾捆回來,讓我把一切榮耀的果子獻給祢。
<生活小點滴>
不甘心的順服,只有工價。而出於甘心的順服,卻有賞賜。
Rev. 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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