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ay’s verse
番 3:1-5
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有禍了!他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他的神。他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他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他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耶和華在他中間是公義的,斷不做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祂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
By Rev.& Dr. Andrew Tsai
上帝有如法官一樣,先宣判耶路撒冷城的罪行,耶路撒冷城有什麼罪呢?對當時的猶大國來說,在約西亞王在位期間的耶路撒冷,已經是在改革和掃除偶像的階段,照理說,這時候的耶路撒冷,應該是要獲得上帝的讚賞才對,怎麼這時候神卻宣判他們的罪行呢?
神說,『他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他的神。』(番 3:2)
你對「罪」的定義是什麼呢?「罪與義」是相對立的,只要是罪人就不可能是義人,只要是義人就不容許罪在他們身上。一般人認為只要我不作奸犯科,不殺人放火,就不是罪人,這罪的標準和滿足的對象,都是在「我」這個人身上,所以追求「做好事,建功德」都是做在我這個人身上,以為做出這樣的行為,我就能算是個義人。因為都是「我」做出來的,關鍵在於「我」。
但是從這一節聖經的標準來看,成為義人的關鍵,不在於「我」做了多少,而是在乎「神」滿足了多少?不聽從神的命令,不領受神的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神。整個關鍵和焦點,都是在「神」而不在於「我」。因此,如何能除去罪行呢?其實這就是從以「自我」為中心的人生,轉移到以「上帝」為中心的一個過程。
「罪」這個中文字,拆開來就是「四非」,哪四個非呢?就是『不聽從神的命令,不領受神的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神。』
上帝不是看人的外表行為而已,祂乃是查看人的內心和動機,有時候有些教會表面上看來,事工興旺,人潮滾滾,但是教會裡面的人心到底如何呢?他們是否聽從神的命令,領受神的訓誨,倚靠耶和華,親近神呢?
有時候,有些基督徒表面上看來非常熱心,但是他們內心的動機,他們內心的主人到底是誰呢?是誰坐在他人生中的寶座呢?是那位為他而死的主耶穌基督嗎?還是自己仍然坐在寶座上呢?我們服事的對象是主耶穌嗎?還是服事我們自己的野心呢?
有時候,連我們自己都被蒙蔽了,但是如果我們從這四個「罪」的定義,我們就不難察覺出來,到底我在神的眼中,是不是一個罪人?還是一個義人?
主耶穌所嚴厲指責的法利賽人,就是一群以自我的行為為傲,而去批評論斷他人的人。他們所敬拜事奉的神,就是自己。而這樣的人,我們很難察覺出來,因為他們的行為,從宗教的角度來看是非常標準的。但是如果從這四個內心的標準來看,他們卻很難通過這個檢驗的。
親愛的朋友, 我們是否聽從神的命令呢?我們是否領受神的訓誨呢?我們是否倚靠耶和華呢?最後,我們是否是一個親近神的人呢?
主啊!求祢鑒察我,試驗我,看看我裡面是否有正直的靈?我是否聽從祢的命令呢?我們是否領受祢的訓誨呢?我是否倚靠耶和華呢?我是否是一個親近祢的人呢 ?求祢幫助我。
Rev.& Dr.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
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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